【王郁翔】評論
通例教學法(general case method)1. 是最有效的一項類化策略,Horner、Sprague 和Wilcox(1982)指出學習遷移和類化就是一種通例行為的學習,當學習者學會某類行為中的某些工作或技能後,便比較能夠在此類行為中的其他類似工作中正確地反應,應用此策略時除了會使用多種例子或活動等教學外,所提供的例子或活動是與類化的情境相關度極高或完全一樣,例如過馬路、購物等。近年來通例教學的原則已被成功的應用在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和類化上(Horner, Albin, & Ralph, 1986;Horner, Jones, & Williams, 1985)2. 是最有效的一項類化策略,Horner、Sprague 和Wilcox(1982)指出學習遷移和類化就是一種通例行為的學習,當學習者學會某...
【楊淑婷】評論
那案例課程是...?
【陳一】評論
請問,因為是強調類化,所以不能選(a)嗎???
【Hsin-yu Tseng】評論
案例教學法 :是一種利用案例(case)作為教學工具的教育方法(the methods of pedagogy) ,也是理論與實務間的橋樑,即教學者利用案例作為講課的題材,以案例教材的具體事實與經驗做為討論的依據,經由師生的互動來探討案例事件的行為與原由,發掘潛在性的問題,強調學生的主動積極參與學習過程,教學者僅扮演從旁引導的角色,引導學習者去探討案例中複雜深層意義及爭議性的問題,協助學習者進行問題回答、傾聽、回應挑戰、鼓勵學生發言、問題解決的引導、預定假狀況,最後並能歸納與總結,是個多重角色扮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