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營業人原則上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幾個月為一期,並於次期開始幾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A)1 個月與 15 日
(B)2 個月與 30 日
(C)2 個月與 15 日
(D)1 個月與 3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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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5 條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於次月十五日前依前項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前二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者,並應檢附統一發票明細表。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5 條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於次月十五日前依前項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前二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者,並應檢附統一發票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