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維基百科與部落格皆是屬於具有社會合作特性的軟體,請比較其差異,並分別舉例說明其應用時機。(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0458
統計:A(133),B(4118),C(232),D(4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告訴乃論和非告訴乃論、檢察官提起公訴

用户評論

【用戶】周道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所謂告訴乃論係指此類犯罪,非經有告訴人合法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法官不能判罪,法律上均以「本章或ㄨㄨ罪,須告訴乃論」明定之的稱為「告訴乃論罪」,例如通姦,相姦、傷害、過失傷害、誹謗、公然侮辱、毀損等

【用戶】米花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關於(c)選項刑法229-1有規定個例外對配偶強制性交是"告訴乃論"

【用戶】夏天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刑法 第 229-1 條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