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 Han Yang】評論
實體法乃規定權利與義務本體之法,亦即規定權利義務之實質者,亦稱主法。程序法乃關於實現權利與義務程序的規定,亦即當權利義務發生問題時應如何解決之方法,亦稱助法或手續法。如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
【Wendy Chiu】評論
憲法:公法、國內法、實體法、成文法
【DuanLin He】評論
刑法第八條,24小時內移送法院。憲法68條 立法院常會會期。⋯⋯⋯⋯還有很多程序上的事情,為何不能說是程序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