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A→有正當理由就可以。 行政程序法第6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1. 以下關於平等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A)絕對不允許差別待遇(B)平等原則之判斷要素應包括制度目的、事物本質、差別形成之合理性(C)合乎比例原則之合理差別,並無違反平等原則(D)合乎本質目的之合理差別,並無違反平等原則〔91 原特四等〕修改成為11. 以下關於平等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A)絕對不允許差別待遇(B)平等原則之判斷要素應包括制度目的、事物本質、差別形成之合理性(C)合乎比例原則之合理差別,並無違反平等原則(D)合乎本質目的之合理差別,並無違反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