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沛璇】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五條 (法規命令得舉行聽證)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比較*同法第一百六四條第一項(行政計畫應舉行聽證)
【Zoey Hsu】評論
第 158 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 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