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 Hu】評論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林小朱】評論
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