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依地方制度法的規定,鄉民對於何種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A)里民大會事項
(B)委辦事項
(C)中央委任事項
(D)鄉自治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1466
統計:A(30),B(0),C(5),D(628),E(0)

用户評論

林小朱】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16條:直轄市民、縣 (市) 民、鄉 (鎮、市) 民之權利如下:一、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二、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三、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四、對於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享受之權。五、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六、其他依法律及自治法規賦予之權利。要選地方自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