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飯糰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 (A)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18 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B)中華郵政公司未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10 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用戶】yu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C) 中華郵政公司未於營業場所揭示郵政儲金利率,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30-150(A) 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18 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 上 250 萬元以下罰鍰==>30-150(B) 中華郵政公司未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10 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250 萬 元以下罰鍰==>3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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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 (A)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18 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B)中華郵政公司未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10 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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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C) 中華郵政公司未於營業場所揭示郵政儲金利率,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30-150(A) 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18 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 上 250 萬元以下罰鍰==>30-150(B) 中華郵政公司未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10 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250 萬 元以下罰鍰==>3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