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胡麻】評論
牽連犯: 犯一罪,其方法.結果另犯他罪,從一重處,已廢止!!!想像競合: 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例如,扔一炸彈(一行為),炸死五人,犯五個殺人罪(數罪名),最後從一重處,判一個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