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者,是下列何者稱謂?
(A) 分包。
(B) 轉包。
(C) 統包。
(D) 聯合承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許文德】評論

第65條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工程、勞務契約,不得轉包。前項所稱轉包,指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廠商履行財物契約,其需經一定履約過程,非以現成財物供應者,準用前二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