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依社會救助法第 16 條之 1 規定,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得到適宜居所與居住環境之作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優先入住用以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之住宅
(B)結合民間團體辦理既有不合宜住宅之更新改建
(C)優先承購公有國民住宅
(D)提供自購住宅的基本購屋基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0656
統計:A(315),B(4),C(36),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Lin Pj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為照顧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得到適宜之居所及居住環境,各級住宅主管機關得提供下列住宅補貼措施:一、優先入住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用以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之住宅。二、承租住宅租金費用。三、簡易修繕住宅費用。四、自購住宅貸款利息。五、自建住宅貸款利息。六、其他必要之住宅補貼。前項各款補貼資格、補貼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住宅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偽課員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優先入住.租金費用.修繕費用。貸款利息.住宅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