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有關事業依法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廢(污)水產生量每日在五千立方公尺以上者
(B)主管應具有該類別之甲級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C)應至少包括主管一人、甲級專責人員一人以上、及乙級專責人員一人以上
(D)在同處所內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不得與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合併設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21053
統計:A(6),B(1),C(4),D(8),E(0)

用户評論

【用戶】曾凱琳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6 條公私場所、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設置環境保護專責單位(以下簡稱專責單位):一、中央主管機指定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之公私場所。二、廢(污)水產生量每日在五千立方公尺以上者。三、廢(污)水產生量每日在一千立方公尺以上未滿五千立方公尺且含下    列物質之一超過放流水標準者:(一)鉛。(二)鎘。(三)汞。(四)砷。(五)六價鉻。(六)銅。(七)氰化物。(八)有機氯劑。(九)有機磷劑。(十)酚類。(十一)氨基甲酸鹽劑。(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物質。第 8 條依第七條設置專責單位,每一類應至少包括下列員額:一、主管一人。二、甲級專責人員一人以上。三、乙級專責人員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