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綿寶】評論
(A)廚房等大量使用火源之處所,以樓地板每25平方公尺(含未滿)有1滅火效能值。(B)核算最低滅火效能值時,甲類及複合甲類使用之場所,各層樓地板面積每100平方公尺(含未滿)有1滅火效能值。核算最低滅火效能值時,乙類至丁類使用之場所,各層樓地板面積每200平方公尺(含未滿)有1滅火效能值。(D)107/10/17,修改前為大眾運輸工具每輛(節)配置1具,現行法規已刪除本款規定,鑑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9條第12款、第39條之1第11款、鐵路行車規則第22條、捷運軌道車輛技術標準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