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汽車運輸業受停止部分營業處分一年以上,仍未改善者,如何處分?
(A)逕予撤銷車輛牌照
(B)逕予撤銷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C)經交通部核准,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D)按最高額度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7347
統計:A(18),B(185),C(1002),D(7),E(0)

用户評論

【用戶】Wen Xuan Xie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不是命令不得牴觸法律嗎~

【用戶】安澤希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二十八條  三、受停止部分營業處分一年以上仍未改善者,經交通部核准,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用戶】安澤希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法律上有所謂「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6條規定:「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用戶】安澤希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二十八條 三、受停止部分營業處分一年以上仍未改善者,經交通 .....看完整詳解

【用戶】Wen Xuan Xie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不是命令不得牴觸法律嗎~

【用戶】安澤希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法律上有所謂「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6條規定:「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用戶】安澤希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法律上有所謂「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6條規定:「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用戶】greenday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特別法優於普通法要法在同一位階才能比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是公路法子法、非特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