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非經下列何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
(A)內政部
(B)大陸委員會
(C)外交部
(D)國家發展委員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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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110年的Roy】評論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1 條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 (構) ,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 (構) ,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亦同。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 (構) 簽署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

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1 條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 (構) ,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 (構) ,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各級公職人員或各級地方民意代表機關,亦同。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 (構) 簽署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