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婚姻事件?
(A)婚姻無效之訴因無理由被駁回者,得援以前依訴之追加所得主張之事實,另提獨立之訴
(B)得為訴之變更者,經法院同意後,仍得另行起訴
(C)夫於判決確定前死亡時,關於本案均視為訴訟終結
(D)法院得不選任父母為子女之監護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4967
統計:A(60),B(70),C(340),D(490),E(0)
用户評論
【用戶】吳雪豆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B有關婚姻關係之訴訟,經判決確定後,當事人不得援以前依請求之合併、 變更、追加或反請求所得主張之事實,就同一婚姻關係,提起獨立之訴。
【用戶】雯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家事事件法第57條
【用戶】魚仔想來想去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C為什麼不對...
【用戶】Kun Ho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C 不對的理由在於出題者自己法條都沒熟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