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何種情形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A)行蹤不明
(B)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C)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D)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關係為夫妻

參考答案

答案:A,B,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1),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ckvhome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一、行蹤不明。(A) 二、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B) 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C)(參考遺贈稅法第7條第1項)(D)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關係為夫妻:免贈與稅(參考遺贈稅法第20條第6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