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下列關於住所之敘述,何者錯誤?(A)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B)限制行為能力人得經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選定住所(C)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共同協議(D)因特定

【評論內容】(A)民20I住所之設定(B)限制行為能力人以法代之住所為住所,並未規定其得經法代同意選定住所(民21)(C)民1002I前段規定夫妻之住所透過協議產生(D)民23依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視為住所

【評論主題】26 甲簽發記名本票予乙,經乙記名背書予丙,丙遺失後為丁拾得,丁乃於偽造丙之背書後轉讓予戊,戊再背書讓與己。經執票人己提示退票,己乃起訴請求票款,下列何人應負給付票款之責任? (A)僅甲、乙兩人要連帶

【評論內容】

發票人甲、背書人乙、戊在票據上簽名,依票據法第15條第1項,要連帶給付票款。丙雖有出現於票據上,然由丁偽造,因此丙無需負擔票據責任。丁雖偽造丙簽名,但其未簽名於票據上,因此丁無需負擔票據責任。

【評論主題】2 甲已滿 20 歲,卻未受基本教育,依憲法本文規定,應一律受下列何種教育?(A)補習教育 (B)國民教育 (C)成人教育 (D)社區教育

【評論內容】國民教育(憲21,國民教育法5):具強制性(義務教育)、免納學費。基本教育(憲160):對象6-12歲學齡兒童。補習教育:對象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中央立法強制地方自治團體分攤一定比例之健保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違憲,因為全民健保是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中央應自行負擔經費(B)違憲,因為中央立法涉及地方之財政負

【評論內容】1.健保為中央地方須共同協辦之事項。2.健保費負擔係中央不侵害地方自治核心事項前提下,得依法律為之特別規定。3.地方應分擔比例屬立法裁量事項。4.健保制度施行應徵得地方同意,或由中央地方共同協議。

【評論主題】4 公輸盤為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子墨子聞之,起於齊,行十日十夜而至於 郢,見公輸盤。公輸盤曰:「夫子何命焉為?」子墨子曰:「北方侮臣,願藉子殺之。」 公輸盤不說。子墨子曰:「請獻十金。」公輸盤

【評論內容】1.而:表順承。2.命:教導。3.焉為:表疑問語氣之句末助詞。4.侮:欺侮。5.說:通悅,高興。6.而:表轉折,卻。7.知類:明白類推之道理。

【評論主題】5 在中世紀,人類意識的兩方面——內心自省和外界觀察都一樣,一直在一層共同的紗幕之下,處於睡眠或者半醒狀態。這層紗幕由信仰、幻想和幼稚的偏見織成,透 過它向外看,世界和歷史都籠罩上了一層奇怪的色彩。人

【評論內容】西方近代史學是以人文主義史學的興起為肇始的。文藝復興使人發現了自身,也發現了世界(個體自覺)。“在中世紀,人類意識的兩方面-一內心自省和外界觀察都一樣—一直是在一層共同的紗幕之下,處於睡眠或半醒狀態。”這層紗幕就是僧侶主義的宗教偏見(集體意識)。文藝復興帶來西方思想界的再定向,人取代神重新成為社會生活的主題,形成人本主義的新的思想體系。人文主義反映了新興的正在形成中的資產階級的利益和要求。它反對禁慾主義和來世思想,肯定現世生活,肯定人在現實世界追求財富和幸福的意義;它反對蒙昧主義,提倡科學探索精神,肯定人的理性價值和內在潛力。

【評論主題】3 商鞅教孝公燔《詩》、《書》,明法令,設告坐之過,而禁遊宦之民。因秦國地形便利, 用其法,富強數世,兼併諸侯,迄至始皇。始皇之時,一用商鞅成法而已,雖李斯 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亂;然使李斯不言其便

【評論內容】1.燔:音同凡,焚燒。2.使:假使。3.固:本來。4.不厭:不滿足。5.習以為善:習以為常。6.逆探:猜測。7.中:迎合。8.侈君:殘暴的君王。9.三代:夏商周。10.恣肆:恣意妄為。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非屬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A)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B)大學法施行細則 (C)地方稅法通則 (D)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

【評論內容】(A)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中標2):屬法律,有對外法律效果。

【評論主題】30.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或遭受重大財產損失,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 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幾年?(A)半年(B

【評論內容】

參考稅捐稽徵法第26條第1項(重大事由延期繳納)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3年。

【評論主題】43 Fashion has always been demonized by moralists, and often represented as a threat to pre-existing

【評論內容】

(A) Fashion, viewed by moralists as a social evil(對應demonize), is believed to represent a threat of pre-existing behavior models and gender roles in the society.改變文意(B) Fashion is a threat to established models of good manners and gender roles which have long been criticized by moralists.增加未提及文意 (C) Moralists have always criticized fashion for its potential to destroy new decorum models and gender roles.改變文意 (D) Moralists have long viewed fashion as an evil(對應demonize) that threatens(對應a threat) good behavior and clearly-defined gender roles in the society....

【評論主題】Conditions in which people live vary from place to place. That is, we all live and grow up in differ

【評論內容】

(C) Human actions and mental sets(對應首句的conditions) may also fluctuate(對應下句的these kinds of differences) from group to group. 

【評論主題】20 在債權人遲延中,下列關於債務人應負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A)債務人仍須支付利息 (B)債務人僅就已收取之孳息,負返還責任(C)債務人得請求債權人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D)債務人得請求債權人賠

【評論內容】

(A)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參民法238) (B)債務人僅就已收取之孳息,負返還責任(參民法239) (C)債務人得請求債權人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參民法240) (D)債務人得請求債權人賠償提出給付物之必要費用(同上) 

【評論主題】21 民法有關遺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B)未滿 20 歲者,不得為遺囑(C)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D)繼承人

【評論內容】

(A)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參民法1186) (B)未滿 16 歲者,不得為遺囑(同上) (C)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參民法1187)  

(D)繼承人及配偶或其直系血親,不得為遺囑見證人(參民法1198)  

【評論主題】19 關於民法第 1140 條之代位繼承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被繼承人、被代位繼承人、代位繼承人三位相互間要有直系血親之關係(B)代位繼承之原因為繼承開始前被代位繼承人先死亡或喪失繼承權(C)被

【評論內容】

(A)被繼承人、被代位繼承人、代位繼承人三位相互間要有直系血親之關係(參民法1140) (B)代位繼承之原因為繼承開始前被代位繼承人先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同上) (C)被代位繼承人受生前特種贈與時,為遺產分割之實現,應予以歸扣(參民法1173) (D)被代位繼承人喪失繼承權之後出生之子女得代位繼承:固有權說(參民法1140) 

【評論主題】2 同事結婚,下列選項何者是合適的對聯?(A)盟書早訂三生石,綵筆新開五色花(B)麻姑酒滿杯中綠,王母桃分天上紅(C)江山秀色歸新宇,奎璧清輝映畫堂(D)室有芝蘭春自永,人如松柏歲長新

【評論內容】

(A)盟書早訂三生石,綵筆新開五色花:賀新婚(B)麻姑酒滿杯中綠,王母桃分天上紅:賀女壽(C)江山秀色歸新宇,奎璧清輝映畫堂:賀喬遷新居(D)室有芝蘭春自永,人如松柏歲長新:賀男壽

【評論主題】2 甲有1輛汽車,出租於乙,其性質為何?(A)負擔行為 (B)處分行為 (C)無因行為 (D)要物行為

【評論內容】

(A)負擔行為:出租汽車行為,有交付價金,及提供服務之債權債務行為(B)處分行為:出租汽車所有權並未得喪變更(C)無因行為:出租汽車有債權債務法律關係。(D)要物行為:出租汽車未被交付

【評論主題】3 契約之終止,屬於下列何種法律行為?(A)共同行為 (B)單獨行為 (C)合同行為 (D)契約行為

【評論內容】

(A)共同行為:契約可單方終止,不選。(B)單獨行為:契約可單方終止。(C)合同行為:契約可單方終止,不選。(D)契約行為:契約可單方終止,不選。

【評論主題】1 關於刑法上名詞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B)一目視能之毀敗,屬於重傷(C)非基於正當目的,以性器以外之其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之侵入行為,屬於刑法上之性交(

【評論內容】

(A)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刑10I)(B)一目視能之毀敗,屬於重傷(刑10IV)(C)非基於正當目的,以性器以外之其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之侵入行為,屬於刑法上之性交(刑10V)(D)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屬於公文書(刑10III)

【評論主題】1 清朝康熙帝晚年,發生江南鄉試科場舞弊案:副主考官趙晉受賄十萬兩銀子,主考官左必藩知情不報。舉子群情激憤,將考場匾額上的「貢院」二字,塗改成「賣完」。市井更流傳一副對聯:「左丘明雙目無珠,趙子龍一身

【評論內容】

(A)視若無睹/神通廣大:負面/正面,不選(B)魚目混珠/斗膽包天:負面/負面,但魚目混珠不符題旨知情不報要求,不選(C)短視近利/鋌而走險:負面/負面,但短視近利不符題旨知情不報要求,不選(D)視而不見/膽大妄為:負面/負面,符合題旨要求,選。

【評論主題】1 甲離去在臺北市之住所,生死不明長達10年,經其配偶乙依法聲請法院宣告甲死亡,惟甲事實上現尚生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之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均因而消滅(B)甲之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均不受影響

【評論內容】

(A)(B)甲之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均不受影響仍屬存在(民9)(C)甲之權利能力不因而消滅,但其行為能力不受影響仍屬存在(民9)(D)甲之權利能力不受影響仍屬存在,其行為能力不因而消滅(民9)

【評論主題】62 甲訴請乙返還 A 地,主張乙向甲借用其所有之 A 地,借期屆滿拒不交還,依借用物返還請求權及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法院擇一判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院如認借用物返還請求有理由,無須就所有物

【評論內容】

(A)法院如認借用物返還請求有理由,無須就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為審判:選擇合併(B)法院如判決甲敗訴,須認定甲之借用物返還請求及所有物返還請求均無理由:選擇合併(C)法院如認借用物返還請求無理由,仍須就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為審判:選擇合併(D)第一審法院以借用物返還請求有理由判決乙敗訴,乙上訴後,第二審法院縱認為借用物返還請求無 理由,得就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為審判(民訴460、473I):移審效

【評論主題】63 關於證據保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證據保全之相對人,以訴訟中之對造為限(B)證據保全不得於起訴後為之(C)證據保全之聲請狀,應記載「應保全之證據」、「依該證據應證之事實」、「應保全證據之理

【評論內容】

(A)證據保全之相對人,不以訴訟中之對造為限(B)證據保全得於起訴後為之(C)證據保全之聲請狀,應記載「應保全之證據」、「依該證據應證之事實」、「應保全證據之理由」,但 不必記載訴訟標的(民訴370I)(D)對於證據保全聲請之准駁裁定,駁回裁定得提起抗告,准許裁定不得聲明不服(民訴371III)

【評論主題】61 乙積欠甲新臺幣 100 萬元借款,甲先在借款地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訴請乙返還該款(下稱前訴),於訴訟繫屬中,甲又在乙住所地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請乙返還該款(下稱後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臺

【評論內容】

(A)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應以甲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為理由裁定予以駁回(民訴253、249I第7款):當事人同一(甲乙)、訴訟標的同一(依民474請求返還欠款)、訴之聲明同一(請求乙還款),屬同一事件。(B)如乙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表明同意甲提起後訴,該法院不受乙之同意所拘束(民訴253、249I第7款):同一事件重覆起訴屬職權調查事項,新北地院不受當事人意思所拘束。(C)如後訴先於前訴為本案判決,敗訴之乙依法提起上訴後,可抗辯甲在原審為重複起訴,而請求廢棄 原判決,並駁回甲之訴(民訴450)(D)如後訴先於前訴經本案判決確定,台北地院應以違反既判力為由裁定予以駁回(民訴249I第7款)

【評論主題】60 甲列乙為被告,起訴聲明求為判決命被告乙給付新臺幣(以下同)180 萬元予原告甲,陳稱:乙於 106年 2 月 1 日向甲承租 A 屋,約定按月給付租金 20 萬元,租期二年,不料,租期屆滿後,乙

【評論內容】

(A)於第一審審理中,兩造合意有聲請移付調解之權利(民訴420-1)(B)(C)於第二審審理中,甲、乙亦得合意請法院將本訴訟事件移付調解(民訴463準用420-1)(D)於第三審審理中,兩造合意得依移付調解(民訴481準用420-1)

【評論主題】59 下列事項,何者應由當事人負舉證責任?(A)事實於法院已顯著者(B)法院職務上所已知之事實(C)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自認者(D)法院就其所不知之外國法規認無必要依職權調查者

【評論內容】

(A)事實於法院已顯著者(民訴278):無庸當事人舉證(B)法院職務上所已知之事實(民訴278):無庸當事人舉證(C)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自認者(民訴280I):無庸當事人舉證(D)法院就其所不知之外國法規認無必要依職權調查者(民訴283):由當事人舉證 

【評論主題】58 關於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之失權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就一般民事訴訟之本案請求,如法院負有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義務時,相關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不會罹於失權;在家事訴訟事件,有關本案請求有無理由之

【評論內容】

(A)就一般民事訴訟之本案請求,如法院負有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義務時,相關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不會罹於失權;在家事訴訟事件,有關本案請求有無理由之攻擊防禦方法,當事人須於適當時期提出(民訴288I、家10I)(B)就當事人適格有無欠缺或法院有無審判權等類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其相關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不會罹於失權:訴訟要件及訴訟法上權利保護要件審查(C)失權制度係基於促進訴訟之要求,須考量當事人遲延提出攻擊防禦方法有無可歸責性(D)民事訴訟法上並有一般促進訴訟義務之規定,而僅規定個別促進訴訟義務而已(民訴196、276)

【評論主題】56 關於訴訟之移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院就繫屬事件之全部或一部無管轄權者,被告無聲請移送訴訟之權利(B)法院依職權所為移送訴訟之裁定,原告及被告均得抗告(C)法院認為繫屬事件之全部無管轄權

【評論內容】

(A)法院就繫屬事件之全部或一部無管轄權者,被告無聲請移送訴訟之權利(訴28I):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移送(B)法院依職權所為移送訴訟之裁定,原告及被告均得抗告(訴28III)(C)法院認為繫屬事件之全部無管轄權者,在移送訴訟前,應停止一切訴訟程序之進行,如有急迫情形,得為必要處分(訴29、522、532)(D)原告就清償借款事件向無管轄權之法院起訴,但被告不抗辯無管轄權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法院 不得再為移送訴訟之裁定(訴25)

【評論主題】55 甲(住所在臺中市)及乙(住所在彰化縣)二人聯手,將丙從其住家(位於苗栗縣)強押至新竹縣山區毆打及囚禁。如嗣後丙因該妨害自由及傷害事件,以甲、乙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二人負侵權行為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評論內容】

(A)僅臺灣臺中、彰化二地方法院有管轄權(訴20本文):造成被告應訴不便利。

(B)僅臺灣苗栗、新竹二地方法院有管轄權(訴20但、15I)

【評論主題】54 關於當事人能力與訴訟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非法人團體設有名稱與營業所者,有當事人能力(B)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不合於非法人團體要件之規定者,得由其中選定一人或數人,為選定人及被選定人全

【評論內容】

(A)非法人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有當事人能力(民訴40III)(B)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不合於非法人團體要件之規定者,得由其中選定一人或數人,為選定人及被 選定人全體起訴或被訴(民訴41I)(C)被選定人受選定人特別委任,無須書面聲明者,始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民訴44I、70I)(D)受輔助宣告人為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時,應得輔助人之同意,且不得以言詞聲請書記官記明於筆錄(民訴45-1III、255II、261、428II)

【評論主題】52 下列附條件之訴訟行為,何者合法?(A)訴之預備合併 (B)附條件之撤回起訴(C)以抗告無理由為條件之減縮聲明 (D)上訴之預備撤回

【評論內容】

(A)訴之預備合併:允許,屬訴訟內條件(B)附條件之撤回起訴:不允許,避免影響程序安定性(C)以抗告無理由為條件之減縮聲明:不允許,避免影響程序安定性(D)上訴之預備撤回:不允許,避免影響程序安定性

【評論主題】17 甲對其所擁有之荒地不加管理,不僅未禁止外人進入,同時又任由他人堆放廢棄物。鄰人乙進入該荒地閒逛,身體卻不慎被廢鐵絲所刺傷。此時甲是否應對乙負擔損害賠償責任?(A)甲對乙不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為甲

【評論內容】

(A)甲對乙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為甲對乙並不作為之侵害行為(民184)(B)甲對乙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為乙乃係自負風險之行為,甲負維護、管理、避免危險發生知社或活動安全注意義務。(民184)(C)甲對乙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為甲之行為乃係違反作為義務之不作為(民184)(D)甲對乙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但甲無對乙成立締約上過失(民184)

【評論主題】16 甲將其對債務人丙之債權讓與給乙,債務人丙對甲亦有債權,且均已屆清償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債務人丙對甲之債權有得主張抵銷之事由,在尚未主張抵銷前,受債權轉讓之通知,丙即不得對乙主張抵銷(B

【評論內容】

(A)債務人丙對甲之債權有得主張抵銷之事由,在尚未主張抵銷前,受債權轉讓之通知,丙即得對乙主張抵銷(民299II)(B)債務人丙對甲之債權於受債權轉讓通知時,有得主張抵銷之事由,丙得主張抵銷(民299II)(C)債務人丙在債權讓與以前已對其債權人甲主張抵銷,影響甲對乙債權讓與之效力(民299II)(D)甲將其對丙之債權轉讓給乙後,因不再具備「二人互負債務」之抵銷要件,丙得對受讓人主張抵銷(民299II)

【評論主題】15 關於定金或履約保證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履約保證金之目的在於擔保契約之履行,通常屬於解約定金性質(B)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中記載「仲介有權為出賣人代收定金」,該條款無效(C)訂約當事人之

【評論內容】

(A)履約保證金之目的在於擔保契約之履行,通常屬於違約定金性質(B)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中記載「仲介有權為出賣人代收定金」,該條款有效(民532)(C)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民248)(D)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民249)

【評論主題】14 甲以電子郵件向好友乙表示欲以新臺幣 5 萬元購買其所珍藏之 A 畫,乙於收信後直接將 A 畫郵寄給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乙間買賣契約係以意思實現方式,於交寄 A 畫時成立(B)甲、乙

【評論內容】

(A)甲、乙間買賣契約係以非意思實現方式,不於交寄 A 畫時成立(民161I)(B)甲、乙間買賣契約係以非意思實現方式,不於 A 畫到達甲時契約成立(民161I)(C)甲、乙間買賣契約係以默示承諾方式,不於交寄 A 畫時契約成立(民153I)(D)甲、乙間買賣契約係以默示承諾方式,於 A 畫到達甲時契約成立(民153I)

【評論主題】13 甲在 A 客運公司擔任司機,某日甲違規右轉,撞傷行人乙,乙對甲請求醫藥費、看護費,以及精神上損害賠償共新臺幣(以下同)100 萬元。在乙就醫期間 A 客運公司致贈慰問金 2 萬元,乙另外有保意外

【評論內容】

(D)甲不得對 A 客運公司致贈的慰問金 2 萬元及乙的意外險 5 萬元主張損益相抵:因兩者非出於同一原因事實。保險給付請求權發生以支付保費之保約為基礎,而侵權行為之損賠請求權發生非同一原因事實。

【評論主題】11 甲有名貴秋田犬一隻,價值新臺幣(以下同)10 萬元,某日秋田犬出門後一直沒有回來,甲乃在社區公布欄公告,懸賞尋獲該秋田犬者,致贈 1000 元。乙不知有公告,但從撿到的秋田犬項圈得知其為甲所有,

【評論內容】

(A)乙得向甲請求拾得遺失物之報酬(民164I)(B)甲公告懸賞之行為非為事實行為,不論乙是否有看到公告,甲均要支付 1000 元給乙:採契約說(C)乙沒看到公告,甲要給乙 1000 元(民164I)(D)懸賞廣告為契約之一種,不須對特定人為之始有效力

【評論主題】10 甲竊走 A 之肥料,灑在自己之土地上。乙竊走 A 之手錶,出售並交付給非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情之第三人丙。丁竊走 A 之私房錢新臺幣 10 萬元,並於酒店花用殆盡。戊潛入 A 之家中,偷喝 A 私藏

【評論內容】

(A)甲(民179、811、816)(B)丙:丙可主張善意受讓,A得對甲依盜竊物回復請求權(民949)(C)丁(民179)(D)戊(民179)

【評論主題】9 下列關於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起算時,何者錯誤?(A)貸與人對於借用人未定有返還期限之消費借用物返還請求權,消滅時效自契約成立時起算(B)出租人對於承租人返還租賃物之請求權,自租賃關係消滅時起算(C)附

【評論內容】

(A)貸與人對於借用人未定有返還期限之消費借用物返還請求權,消滅時效自催告期間屆滿時起算(民478後段)(B)出租人對於承租人返還租賃物之請求權,自租賃關係消滅時起算(民450I/II)(C)附有停止條件之請求權,若當事人無特約,自條件成就時起算(民99III)(D)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民128後段)

【評論主題】8 乙委託甲出售其所有之鑽石並授予代理權,甲以乙之名義與丙締結鑽石買賣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若甲受丙詐欺,誤以為鑽石為仿造品而低價出賣給丙,甲得撤銷與丙所為之代理行為(B)若甲受丙詐欺,誤以為

【評論內容】

(A)若甲受丙詐欺,誤以為鑽石為仿造品而低價出賣給丙,甲不得撤銷與丙所為之代理行為(民105本)(B)若甲受丙詐欺,誤以為鑽石為仿造品而低價出賣給丙,乙得撤銷與丙之買賣契約:甲丙法律行為有效(民105本)(C)(D)若乙受丙詐欺,指示甲將鑽石低價出賣給丙,甲所為之代理行為有效(民105但)

【評論主題】7 甲、乙二人,因其父遺產分配之事失和甚久。某日,其母丙病危,召甲乙前來,丙對甲說:「乙有 4 個孩子要養,負擔很重,你可否將分得之丁公司的股票贈送給他?」甲內心不願意但為安慰丙,即對乙表示願意贈與股

【評論內容】

(A)甲贈與之意思表示非出於真意,故有效(民86本文)(B)甲贈與之意思表示雖非出於真意,乙不知甲內心實無贈與之意,甲之贈與意思表示仍有效(民86本文)

(C)如乙明知甲內心實無贈與之意,甲贈與之意思表示無效(民86但書)(D)如乙明知甲內心實無贈與之意,甲乙間之贈與是通謀虛偽表示,故有效(民86本文)

【評論主題】5.甲酒駕撞上懷孕剛滿6 個月孕婦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胎兒的身體健康權受損時,得以其母乙為法定代理人,向甲請求損害賠償(B)法定代理人得代理胎兒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C)胎兒之母因車禍傷重癱瘓在

【評論內容】

(A)胎兒的身體健康權受損時,得以其母乙為法定代理人,向甲請求損害賠償:胎兒母為法代,應類推民1166II

(B)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胎兒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侵權行為損賠請求權屬胎兒之特有財產,故其母不得代為拋棄(民1087、1088II)(C)胎兒之母因車禍傷重癱瘓在床,胎兒得向甲請求慰撫金(民7、195I/III)(D)法定代理人代理胎兒受領賠償金後,若胎兒嗣後死產,應返還之 .(法定解除條件說)

【評論主題】67 A__________ is an official restriction imposed upon speech or other forms of expression in advanc

【評論內容】

(A) prior notification事前通知(B) prior consent事前同意(C) prior conviction前科(D) prior restraint先行制止:KW:restriction

【評論主題】64 The right of __________is supposed to guarantee the accused the right to know his or her accuser.

【評論內容】

(A) privacy:隱私(B) confrontation:對質權 (KW:accused, accuser)(C) jury trial: 陪審制(D) counsel:律師

【評論主題】65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be secure in their persons, houses, papers, and effects, against _____

【評論內容】

(A) unchallengeable:不可挑戰的(B) uncertain:不確定的(C) undesirable:不受歡迎的(D) unreasonable:不合理

【評論主題】63 Based on Taiwan’s Company Act, which of the following descriptions of a shareholder derivative su

【評論內容】

(A) A shareholder derivative suit(股東代位訴訟) is a suit brought by a shareholder on behalf of the company.(公214II)(B) In limited situations, a company has no right to ask the shareholder to withdraw the shareholder derivative suit.股東行動主義(C) If a shareholder derivative suit prevails in court, the shareholder who brought the suit may, under certain limited conditions, receive monetary compensation.(公215)(D) A shareholder needs to hold more than 1 percent of outstanding shares to file a shareholder derivative suit.(公214I...

【評論主題】62 John joined ABC Inc.’s board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in spring of 2017. Which of the following

【評論內容】

(A) John used to work as head of the product design department at ABC Inc. from 2000 to 2014. However, John left his job due to a family situation in early 2014. In spring 2017, at the request of the CEO of ABC Inc., John returned to ABC and joined the board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3I):3(=2017-2014)>法定選任前2年非企業受僱人之年限,故不影響John之獨立性(B) John used to work as an outside counsel for ABC Inc. from 2000 to  2016. In spring 2017, at the request of the CEO of ABC Inc., John agreed to join ABC Inc.’s board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評論主題】58 Peter sets fire to Mary’s house for the purpose to kill her. Peter knows that Mary’s son, Tom is

【評論內容】

(A) liable to Tom for an intentional tort:intentional對應for the purpose(B) liable to Tom for a negligent tort:過失侵權(C) strictly liable to Tom:無過失責任(D) liable to Tom for nuisance:侵擾

【評論主題】57 According to the Restatement (Second) of Torts, a public__________ is an unreasonable interferenc

【評論內容】

(A) repugnant令人厭惡的(B)public nuisance公害(C) annoying惱人的(D) defamation誹謗

【評論主題】56 While negligence law most often imposes liability on the basis of individual “fault,” the concept

【評論內容】

(A) current liability:流動負債,無關過失(B) vicarious liability:替代責任(民188)(C) contingent liability:不確定債務,無關過失(D)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連帶負債,無關過失

【評論主題】53 甲訴請乙拆除 A 地上之 B 屋,並將 A 地返還予甲及其他共有人丙,經法院判決甲勝訴並告確定。甲持該判決聲請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應協同丙聲請強制執行,始為適格之執行當事人(B

【評論內容】

(A)甲不須協同丙聲請強制執行,始為適格之執行當事人(B)執行標的價額應按 A地之交易價格核定之(強30-1準用民訴77-1II)(C)甲因故不擬繼續執行時,不得聲請法院核發債權憑證,日後得持債權憑證聲請執行,無庸再繳納執行費(強27):無財產執行,才聲請債權憑證(D)執行法院將 B 屋拆除、點交 A 地予甲占有後,乙復即占有 A 地,甲得持原確定判決再聲請強制執 行,惟應另行繳納執行費(強124)

【評論主題】50 金錢債權人甲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乙所有之 A 屋。下列何種情形,法院不得為「點交」?(A) A 屋為乙自住(B) A 屋為第三人丙於查封前向乙承租而占用(C) A 屋為第三人丁於查封後向乙承租而占

【評論內容】

(A) A 屋為乙自住:可向債務人點交(強99I)

(B) A 屋為第三人丙於查封前向乙承租而占用:合法占用(C) A 屋為第三人丁於查封後向乙承租而占用:可向查封後才承租之承租人點交(強99I)(D) A 屋經乙作為倉儲使用,自查封前即由乙之保全人員戊管理:執行債務人仍為乙,可向乙點交(強99I)

【評論主題】48 有關動產之拍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原則上無須進行鑑價(B)原則上無須於拍賣前預定底價(C)如預定底價者,應於拍賣公告上載明(D)執行法院未通知債權人、債務人於拍賣日到場,而拍賣程序已終結

【評論內容】

(A)原則上無須進行鑑價(強62)(B)原則上無須於拍賣前預定底價(強70)(C)如預定底價者,於先期公告上載明(強64)(D)執行法院未通知債權人、債務人於拍賣日到場,而拍賣程序已終結時,拍賣仍有效:僅有聲明異議問題(強63)

【評論主題】41 A 上櫃公司已發行股份 1 億股,為進行海外轉投資所需,董事會決議現金發行新股 3000 萬股,新股的百分之十保留由員工承購,提撥百分之十對外公開發行,股東甲目前持有 10 萬股,則甲依股東身分

【評論內容】

1.依證28-1II、III:現金增資3000萬股,保留10%之300萬股由員工認購,又保留10%之300萬股對外公開發行,剩2400萬股供原有股東優先認購。

2.股東甲持股比例千分之1(=10/10000),可分配認購2.4萬股(=2400*0.1%)

【評論主題】39 非公開發行股票之 A 公司已持有 B 上櫃公司(下稱 B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五十二,其擬簡易併購 B 公司,因此,決定加碼在一個月內再投資買進 B 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三十八。下列

【評論內容】

(A) A 公司只能用公開收購買進 B 公司股份(公開收購公發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11):因為收購38%>法定20%門檻,須採公開收購(B) A 公司公開收購 B 公司股份時,不須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證43-1II第2款):因A已持有超過50%(C)若 A 公司公開收購 B 公司股份,在公開收購期間,A 公司之從屬公司不能於櫃檯買賣市場買進 B 公司股份,但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則不受限制(證43-3)(D) A 公司若採公開收購,在公開收購期間未屆滿前,若應募股數已達百分之三十八,A 公司即不應提前停止公開收購(證43-2、43-5)

【評論主題】38 自然人甲與 A 公開發行公司(下稱 A 公司)均為 B 公開發行公司(下稱 B 公司)之股東。甲及 A 公司均當選為 B 公司董事,A 公司並指派自然人乙為其法人董事代表人,代表行使職務。下列何

【評論內容】

(A)甲之妻(證22-2III)(B)甲之成年兒子:已成年子女不受該條文規範(證22-2III)(C)乙(證22-2III)(D)乙之妻(證22-2III)

【評論主題】33 甲偽造乙之印章簽發一張面額新臺幣 50 萬元之匯票給不知情之受款人丙,丙背書轉讓與丁,該匯票被戊所盜,戊偽造丁之印章,背書轉讓給己,己於到期日前再背書轉讓與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之印章蓋

【評論內容】

(A)乙之印章蓋在票據上,乙不應負發票人之責任,但可控告甲偽造票據(票5):蓋章非真實簽名(B)丁之印章蓋在票據上,丁不應負背書人責任(票5):蓋章非真實簽名(C)己應負背書人之票據責任(票39準用29)(D)甲及戊係真正蓋乙及丁印章之人,故甲及戊不應負票據責任(票5):蓋章非真實簽名

【評論主題】32 甲簽發以銀行為擔當付款人,到期日為民國 102 年 12 月 1 日之本票一紙予乙,乙於同年月 3 日提示不獲付款,乃檢具本票及退票理由單聲請法院依票據法第 123 條裁定後強制執行,可否獲准?

【評論內容】

(A)應准許。本票執票人遵期提示,對於其前手之發票人不喪失追索權:因發票人負絕對付款責任(票據法第 124條準用69I)(B)應准許。本票執票人遵期提示,對於發票人不喪失付款請求權:因發票人負絕對付款責任(票據法第 124條準用69I)(C)應予准許。本票執票人遵期提示,對發票人並不喪失追索權:因發票人負絕對付款責任(票據法第 124條準用69I)(D)應予准許。本票執票人遵期提示,但仍得依票據法第 123條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 124條準用69I)

【評論主題】30 紡織廠 A 公司之本業經營不善,於全球流感疫情嚴重之時,欲轉型為口罩製造商,並承諾提供一定數量予某電子大廠 B 公司。財務不佳之 A 公司向不織布廠商 C 公司進貨一批,簽發匯票予 C 公司,並

【評論內容】

(A)保證屬不生保證效力,不視為為承兌人保證(B)保證屬不生保證效力,不視為為發票人保證

(C)(D)未記載保證意旨,不生保證之效力(保59、60)

【評論主題】28 甲簽發本票一紙用以清償對乙欠款,甲於其上填載金額等應記載事項並簽名後,隨即交付給乙,卻漏未記載發票日與到期日,乙未察覺,又將該票背書轉讓予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本票因未記載發票日

【評論內容】

(A)該本票因未記載到期日,故視為見票即付(票120)

(B)該本票不可視為空白授權票據,經填載完成後即可主張權利:甲未授權他人(票11II)

(C)不因丙為善意,故甲不應依票據文義對其負責:欠缺應載事項(票11II)

(D)該本票因欠缺應記載事項,故甲、乙均得對丙主張票據無效(票11I)

【評論主題】27 甲簽發一紙金額新臺幣 10 萬元之見票即付的無記名本票交給乙,乙搭捷運途中被丙所竊取,丙立即將之背書轉讓給其善意債務人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立即通知甲止付的話,則可阻止丁之善意取得(B

【評論內容】

(A)乙立即通知甲止付的話,則不可阻止丁之善意取得(票14、18)(B)若乙聲請公示催告,於程序開始後,乙得提供擔保,向甲請求票據金額之支付(票18、19)(C)此本票為無記名本票,所以能聲請公示催告(票14、18、19)(D)此票據未經乙背書,故票據背書連續,丁可主張善意取得(票30)

【評論主題】26 甲向乙購買二手車一部,價金新臺幣 30 萬元,甲並簽發以自己為發票人、丙為付款人,一個月後到期之匯票以支付價款。然該車竟於過戶交車前遭竊,甲因未能取得該車,遂主張解除契約並請求乙返還該匯票。然乙

【評論內容】

(A)因甲、乙間買賣契約已解除,因此戊得向甲請求票款:票據無因性(B)因戊為無償取得該票據,得主張票據權利,得行使追索權:因丁合法取得票據(C)因丁為善意,是以戊仍取得票據權利,而得向甲行使追索權,甲不得拒絕(D)戊為無償取得票據,因而能向背書人乙主張追索權,而得向發票人請求因丁合法取得票據

【評論主題】23 甲以其妻乙為被保險人,與保險人訂立死亡保險契約。下列關於同意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契約之訂立及保險金額,均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B)契約訂立時,受益人之指定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C)契約存續

【評論內容】

(A)契約之訂立及保險金額,均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保105I)(B)契約訂立時,受益人之指定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壽險示範條款26II)(C)(D)契約存續期間,受益人之變更應經被保險人書面承認(壽險示範條款26II)

【評論主題】22 甲隱匿其曾經罹患精神疾病之事實,投保健康保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自契約訂立兩年後,甲因癌症住院,保險人得另以甲隱匿精神疾病為由,解除保險契約(B)自契約訂立一年時,甲因癌症住院,保險人得

【評論內容】

(A)自契約訂立兩年後,甲因癌症住院,保險人不得另以甲隱匿精神疾病為由,解除保險契約(保64III)(B)自契約訂立一年時,甲因癌症住院,保險人得於知悉後一個月內另以甲隱匿精神疾病為由,解除保 險契約(保64III)(C)自契約訂立兩年後,甲精神疾病再度復發,保險人不得以甲隱匿精神疾病為由,解除保險契約(保64III)(D)自契約訂立兩年後,甲精神疾病再度復發,保險人亦不得解除契約(保64III)

【評論主題】19 下列有關特約條款之敘述,何者錯誤?(A)特約條款以履行不可能或不合法之事項為內容者,保險契約無效(B)當事人一方違反特約條款時,他方得於除斥期間內解除契約(C)當事人一方違反特約條款時,他方當事

【評論內容】

(A)特約條款以履行不可能或不合法之事項為內容者,保險契約有效(保69)(B)當事人一方違反特約條款時,他方得於除斥期間內解除契約(保69)(C)當事人一方違反特約條款時,他方當事人得於知悉後一個月內解除契約(保69)(D)與保險契約有關之一切事項,不問過去現在或未來,均得以特約條款約定之(保69)

【評論主題】15 X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X 公司)與 Y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Y 公司)為控制與從屬公司。Y 公司為調度資金,除向 X 公司借貸新臺幣(以下同)1 億元並以名下土地設定抵押權作為擔保外,另向 Z

【評論內容】

(A) X 公司對於 Y 公司所受 5 千萬元之損害,應於會計年度終了時先為適當補償,若未為之,則應負 損害賠償責任(公369-4I)(B) X 公司若未對 Y 公司賠償 5 千萬元,Z 銀行得以自己名義請求 X 公司對 Y 公司為給付(公369-4III)(C) X 公司不得以對 Y 公司之 1 億元債權,主張抵銷 X 公司對 Y 公司應負擔 5 千萬元之損害賠償金(公369-7I)(D) X 公司若未對 Y 公司賠償 5 千萬元,繼續一年以上及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持有 Y 公司股份之股東,得以自己名義, 請求 X 公司對 Y 公司為給付(公369-4III)

【評論主題】13 甲、乙、丙 3 人共同籌設 A 糕餅股份有限公司,經 3 人同意並簽名但未蓋章之章程記載 A 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額新臺幣(以下同)壹圓,股份總數為 100 萬股,全數發行。3 人並同意由乙認股

【評論內容】

(A)章程雖經甲、乙、丙三人簽名但未蓋章:簽名或蓋章均可(公129)(B)章程記載股份總數 100 萬股,全數發行:得分次發行(公156IV)(C)丙以大型電烤箱 4 台抵繳股款:電烤箱為公司所需之財產,則可抵充股款(公131III)(D)甲須認股出資(公131I)

【評論主題】12 甲、乙、丙 3 人均為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監察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通常監察事務之執行,甲、乙、丙各可單獨為之(B)對重大監察事務之執行,甲、乙、丙有不同意見時,應採

【評論內容】

(A)對於通常監察事務之執行,甲、乙、丙各可單獨為之(公221)(B)對重大監察事務之執行,甲、乙、丙有不同意見時,可單獨決定之(公221)(C)甲、乙、丙皆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公222)(D)甲、乙、丙任期最長為 3 年,但得連選連任(公217)

【評論主題】11 X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X 公司)有董事三名甲、乙、丙,三人因涉嫌共謀淘空公司資產而逃亡海外,致使 X 公司之經營陷於癱瘓。監察人丁乃聲請法院選任臨時管理人代行董事會職權,法院則選任戊自然人與

【評論內容】

(A)戊與 Z 在執行臨時管理人職務範圍內,為 X 公司負責人(公8II)(B)戊與 Z 在執行臨時管理人職務時,均應負忠實及注意義務(公23I)(C)監察人丁如認為戊與 Z 不適任,得聲請法院解任戊與 Z 之職務(公208-1)(D)監察人丁如認為戊與 Z 不適任,丁不得自行召集股東會,以股東會決議方式解任戊與 Z 之職務(公208-1):向法院聲請解任戊、Z

【評論主題】10 A 公司為一非公開發行公司,其持有 B 公開發行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九十,甲係 A 公司之法務長,乙係 B 公司之董事長且未於 B 公司兼任其他職務。下列關於員工獎酬之敘述,何者正確?(A

【評論內容】

(A) A 公司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B 公司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乙(公267IX)(B) A、B可以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甲:是否發給甲,公司認定;乙非員工,不得發放。(公235、267)(C) B 公司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A 公司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甲(公267IX、235、267)(D) A、B 公司均可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甲(公235、267XI)

【評論主題】7 A 股份有限公司係一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以下同)2000 萬元之非公開發行公司,該公司持有另一家實收資本額 1000 萬元之 B 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九十二的股權。今 A、B 兩家公司擬以吸收合併方式

【評論內容】

(A)合併後之 A 公司,其資本額未必是 3000 萬元(公7)(B) A、B 兩公司合併只要經兩家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即可,無須經股東會決議程序(公316-2I)(C) A 公司股東甲反對兩家公司合併,不得請求 A 公司按當時公平價格收買其持有之股份(公316-2V):但B公司異議股東可以請求。(D) A、B 兩家公司合併後,B 公司為消滅公司,B 公司依法不用進行清算(公24)

【評論主題】9 X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X 公司)為一家非閉鎖性之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擬發行特別股,其特別股之設計內容,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選項中何者適法?(A) X 公司擬發行對於特定事項具否決權之特別股,該特

【評論內容】

(A) X 公司擬發行對於特定事項具否決權之特別股,該特別股之設計,不得針對「總經理之任用」行使否決權(公157I第4款/III、29):經理人委任、解任、報酬屬董事會職權。(B) X 公司擬就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定額或定率,發行特別股,而該定額或定率得為零(公157I第1款)(C) X 公司擬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而該特別股股東,於選舉董事時,其選舉權之計算得乘以複數表決權,無須與普通股股東之表決權同(公157II):不適用選舉監察人。(D) X 公司擬發行無表決權特別股,並不得禁止該特別股股東出席股東會(公157I第3款)

【評論主題】6 A 有限公司有股東甲、乙、丙三人,甲、乙為公司之董事,且甲為董事長。今甲個人有一間商業辦公空間,欲出租給 A 公司作為營業處所,該租賃契約應由何人代表 A 公司與甲簽訂契約?又 A 公司之董事乙可

【評論內容】

(C)該租賃契約應由乙代表 A 公司簽訂;又乙不得無故辭去董事職務(公108IV準用51):董事長甲要迴避自我交易(公108IV準用59)。有限公司丙非董事,僅可行使監察權,故不得代表公司(公109I準用48)。

【評論主題】5 依公司法規定及實務見解,關於公司舉行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股東甲以委託書授權他人代理出席後,未撤銷該委託又自為電子投票,以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B)已依電子方法行

【評論內容】

(A)股東甲以委託書授權他人代理出席後,未撤銷該委託又自為電子投票,以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 為準(公177-2III)(B)已依電子方法行使表決權之股東乙,即使親自出席股東會亦得就臨時動議行使表決權(公172V)(C)股東丙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可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撤銷該表決權之意思表示(公177-2II)(D)股東丁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公177-2I) 

【評論主題】4 經理人亦為公司負責人,應遵守相關之義務,下列何者並非公司法明文規定之經理人義務?(A)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 (B)不得自營同類業務(C)不得為他人經營同類業務 (D)不得為非同類業務事業之

【評論內容】

(A)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公司32)(B)不得自營同類業務(公司32)(C)不得為他人經營同類業務(公司32)(D)得為非同類業務事業之無限責任股東(公司32)

【評論主題】3 甲、乙、丙三人擬採取發起設立方式成立 X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X 公司),該公司章程規定「股份總數為 1000 萬股,得分次發行」。下列關於 X 公司資本額之說明,何者錯誤?(A)現行公司法已廢除

【評論內容】

(A)現行公司法已廢除最低實收資本額制度,對於公司實收資本額無最低要求:改採單純授權資本制。(B) X 公司申請設立登記之資本額,應於申請設立登記時或設立登記後三十日內,檢送會計師查核簽 證之文件(參公司7)(C) X 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總數為 300 萬股,甲、乙、丙三名發起人需認足之,並得以公司所需財產抵 繳股款(參公司131)(D) X 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總數為 300 萬股,甲、乙、丙三人並未實際繳納股款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 者,會受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250萬元罰金之處罰(參公司9)

【評論主題】70 A 律師在其名片上印有學經歷,其中有二個經歷是現兼任臺北市政府訴願委員會委員以及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委員。A 律師在名片上印有這樣的經歷有無違反現行律師倫理相關規範?(A)只要 A 律師確實現在有兼

【評論內容】

(A)只要 A 律師確實現在有兼任該些委員就不會違反,仍有違反(B)只要 A 律師注意,兼任該些委員所處理的案件都有踐行利益衝突迴避程序,仍會違反(C)有違反,律師現在兼任公務機關之職務,不得在名片上顯示(律師法31)(D)有違反,依照現行規範,律師只能在名片上列出學歷,能夠列出任何經歷(除公務員相關經歷)

【評論主題】68 現職檢察官甲,深感司法改革需透過法制變革,方能有更積極的作為,考慮加入政黨,以投入立法委員選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憲法保障人民有參政的權利,甲只要遵循法令,任職期間,亦可登記參加立法委員選

【評論內容】

(A)憲法保障人民有參政的權利,甲只要遵循法令,不在任職期間,可登記參加立法委員選舉,參選前應即辭去檢察官職務(法官法89準15I)(B)甲可加入政黨,不可登記參選立法委員,不可參加政黨活動,且參選前應即辭去檢察官職務(法官法89準15I)(C)甲係現職檢察官,不可直接登記參選立法委員,不可先參加政黨初選,如獲政黨提名,即該公職任期屆滿1年前先辭去檢察官職務,才可登記參選立法委員(法官法89準15I)(D)甲若想參加下屆立法委員選舉,需於本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 1 年前,辭去檢察官職務或依法退休、 資遣,才可登記為立法委員候選人(法官法89準15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