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甲以其所有之汽車修護工廠投保火災保險,保險人承保之範圍為工廠各項設施及廠內客戶待修車輛之火災損失。火災事故發生,同時焚燬廠內待修汽車 5 部及員工自有汽車 3 部。下列關於理賠範圍之敘述,何者正確?
(A)待修汽車 5 部應予理賠,員工自有汽車 3 部無須理賠
(B)待修汽車 5 部無須理賠,員工自有汽車 3 部應予理賠
(C)待修汽車 5 部及員工自有汽車 3 部均應理賠
(D)待修汽車 5 部及員工自有汽車 3 部均無須理賠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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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努力不懈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保險法第 70 條第1項規定:「火災保險人,對於由火災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或滅失,除契約另有訂定外,負賠償之責。」同法第 71 條第1項規定:「就集合之物而總括為保險者,被保險人家屬、受僱人或同居人之物,亦得為保險標的,載明於保險契約,在危險發生時,就其損失享受賠償。」現甲以其所有之汽車修護工廠投保火災保險,為就集合之物而總括為保險,但保.....看完整詳解

【用戶】ckvhom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待修汽車 5 部應予理賠(為承保範圍),員工自有汽車 3 部無須理賠(非為承保範圍):依限額賠償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