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vhome】評論
(D)同年 7 月 16 日(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3II):23-7=16
【kchgfofx】評論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 3 條:「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始日不計入
【Carol Wu】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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