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6 關於訴訟之移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院就繫屬事件之全部或一部無管轄權者,被告無聲請移送訴訟之權利
(B)法院依職權所為移送訴訟之裁定,原告及被告均得抗告
(C)法院認為繫屬事件之全部無管轄權者,在移送訴訟前,應停止一切訴訟程序之進行,不得為任何處分
(D)原告就清償借款事件向無管轄權之法院起訴,但被告不抗辯無管轄權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法院不得再為移送訴訟之裁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小可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法院就繫屬事件之全部或一部無管轄權★...

【用戶】小可_110年司五正取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A)法院就繫屬事件之全部或一部無管轄權★...

【用戶】ckvhom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法院就繫屬事件之全部或一部無管轄權者,被告無聲請移送訴訟之權利(訴28I):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移送(B)法院依職權所為移送訴訟之裁定,原告及被告均得抗告(訴28III)(C)法院認為繫屬事件之全部無管轄權者,在移送訴訟前,應停止一切訴訟程序之進行,如有急迫情形,得為必要處分(訴29、522、532)(D)原告就清償借款事件向無管轄權之法院起訴,但被告不抗辯無管轄權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法院 不得再為移送訴訟之裁定(訴25)

【用戶】奉尚弼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法院就繫屬事件之全部或一部無管轄權者,被告無聲請移送訴訟之權利本題A選項應該申請釋疑(雖已過期)。雖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8之規定,A選項為正確。但依據家事法第6條規定,法院受理家事事件之全部或一部不屬其管轄者,除當事人有管轄之合意外,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但法院為統合處理事件認有必要,或當事人已就本案為陳述者,得裁定自行處理。故因本題未指明受訴法院是否為家事法院,故仍有家事法之適用空間,是以,依家事法之規定,被告亦有聲請移送訴訟之權,故A選項亦應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