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 下列後訴訟,何者為重複起訴?
(A)甲對乙起訴請求給付價金,乙以借款債權主張抵銷後,於該案判決確定前,另行對甲起訴請求清償該借款
(B)甲對乙起訴請求確認 A 物為甲所有後,乙另行對甲提起訴訟,請求確認 A 物為乙所有
(C)甲對乙起訴請求給付價金,乙另行對甲起訴請求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
(D)甲對乙公司起訴請求確認乙公司民國 107 年 3 月 20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不存在後,乙公司另案對甲起訴,請求確認乙公司 107 年 3 月 20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存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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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pr】評論

D.依舊同一事件說就前後訴訟之當事人、訴...

奉尚弼】評論

請不要大量轉發 宇法知識工程網臉書的答案。   (C)甲對乙起訴請求給付價金,乙另行對甲起訴請求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  重複起訴禁止,傳統上認為端視當事人所提起之後訴與前訴間,是否為同一事件而定。學說上有採取新同一事件說,即應判斷提起後訴是否增加當事人應訴之煩、法院審理之負擔或有發生裁判矛盾之虞。惟通說實務採取舊同一事件說,即前後兩訴當事人、訴訟標的相同,訴之聲明相同、相反或可代用為基礎,三者綜合觀察判斷。 所謂訴之聲明相同、相反、或可代用:訴之聲明不必完全相同,如就同一法律或權利關係之積極的確認訴訟與消極的確認訴訟亦為同一事件。所謂訴之聲明可以代用,指如給付訴訟之訴之聲明中,雖僅請求被告給付,但其判決做出後亦具有確.....看完整詳解

慢慢前進】評論

很想弱弱請教為何B不算相反聲明QQ一時間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