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hgfofx】評論
(B)(D)錯誤公司法第 108 條第 4 ...
【Shelly Chen】評論
無限公司股東不得無故辭職(公司51)有限公司董事亦不得無故辭職(公司108準用公司51)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與公司間之關係依民法關於委任之規定(公司192第五項),故可隨時辭職。
【ckvhome】評論
(C)該租賃契約應由乙代表 A 公司簽訂;又乙不得無故辭去董事職務(公108IV準用51):董事長甲要迴避自我交易(公108IV準用59)。有限公司丙非董事,僅可行使監察權,故不得代表公司(公109I準用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