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X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X 公司)有董事三名甲、乙、丙,三人因涉嫌共謀淘空公司資產而逃亡海外,致使 X 公司之經營陷於癱瘓。監察人丁乃聲請法院選任臨時管理人代行董事會職權,法院則選任戊自然人與 Z 法人擔任此等職務。按在現行公司法下,有關臨時管理人制度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戊與 Z 在執行臨時管理人職務範圍內,為 X 公司負責人
(B)戊與 Z 在執行臨時管理人職務時,均應負忠實及注意義務
(C)監察人丁如認為戊與 Z 不適任,得聲請法院解任戊與 Z 之職務
(D)監察人丁如認為戊與 Z 不適任,丁得自行召集股東會,以股東會決議方式解任戊與 Z 之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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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kchgfofx

【年級】

【評論內容】(A)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或臨時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B)公司法第23條忠實義務(C)(D)依公司法第 208-1條,臨時管理人的選任與解任為法院職權

【用戶】kchgfofx

【年級】

【評論內容】(A)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或臨時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B)公司法第23條忠實義務(C)(D)依公司法第 208-1條,臨時管理人的選任與解任為法院職權

【用戶】s.pr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D.C.依經濟部95年12月11日經商字★09502168...

【用戶】s.pr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D.C.依經濟部95年12月11日經商字★09502168...

【用戶】kchgfofx

【年級】

【評論內容】(A)公司法第 8 條第 2 項:「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或臨時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B)公司法第23條忠實義務(C)(D)依公司法第 208-1條,臨時管理人的選任與解任為法院職權

【用戶】ckvhom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戊與 Z 在執行臨時管理人職務範圍內,為 X 公司負責人(公8II)(B)戊與 Z 在執行臨時管理人職務時,均應負忠實及注意義務(公23I)(C)監察人丁如認為戊與 Z 不適任,得聲請法院解任戊與 Z 之職務(公208-1)(D)監察人丁如認為戊與 Z 不適任,丁不得自行召集股東會,以股東會決議方式解任戊與 Z 之職務(公208-1):向法院聲請解任戊、Z

【用戶】wangchauyau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法院選的,由法院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