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甲有1輛汽車,出租於乙,其性質為何?
(A)負擔行為
(B)處分行為
(C)無因行為
(D)要物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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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家在】評論
A負擔行為—指債權行為,非直接處分標的物(買賣、租賃契約)B處分行為—指權利直接發生、變更、消滅之法律行為(移轉所有權行為)
【ckvhome】評論
(A)負擔行為:出租汽車行為,有交付價金,及提供服務之債權債務行為(B)處分行為:出租汽車所有權並未得喪變更(C)無因行為:出租汽車有債權債務法律關係。(D)要物行為:出租汽車未被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