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下列關於成年監護人職務之敘述,何者正確?
(A)監護人就執行監護職務所需之必要費用,由監護人之財產負擔
(B)監護人為受監護人之利益,得受讓受監護人之財產
(C)監護人每年應定期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陳報法院
(D)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出租供其居住之建築物時,應經法院之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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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ighting】評論

第 1103 條 受監護人之財產,由監護人管理。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法院於必要時,得命監護人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財產清冊或結算書,檢查監護事務或受監護人之財產狀況。

阿曲曲】評論

有老師可以幫忙解釋B為什麼錯誤?第 1101 條

準備考試中】評論

回4樓:第 1102 條監護人不得受讓受監護人之財產。無論有無利益,皆不得受讓受監護人之財產。

Gracec】評論

第1113條成年人之監護,除本節有規定者★,...

Ying】評論

21 下列關於成年監護人職務之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