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財稅高考第62名】評論
1. 單獨行為(一方行為):即法律上得依當事人一方之意思表示而成立之法律行為。又可分:(1) 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如債務之免除、法律行為之撤銷、解除、終止等。(2) 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如遺囑、捐助行為、物權之拋棄等。2. 契約行.....看完整詳解
【飄飄】評論
(A)共同行為:由多數人的意思表示,相互達成一致目的之法律行為。如社團設立。(B)單獨行為:依當事人一方之意思表示而成立之法律行為,使法律關係產生得喪變更之結果。1.拋棄(民764)2.認領(民1065)、遺囑人做成遺囑3.形成權之行使:承認(民79)、撤銷(民74、92)、解除(民254)、終止(民424)(C)合同行為 同(A)(D)契約行為:經由當事人相互對立的意思表示,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而成立之法律行為。如債權契約:買賣契約(民345)、物權契約:動產所有權移轉之合意(民761 I )
【ckvhome】評論
(A)共同行為:契約可單方終止,不選。(B)單獨行為:契約可單方終止。(C)合同行為:契約可單方終止,不選。(D)契約行為:契約可單方終止,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