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曲曲】評論
下列何者非使用借貸契約之性質?(A)無償契約(B)要物契約(C)雙務契約(D)債權契約。專技◆民法概要- 97 年 - 97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6000 關於使用借貸契約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無償、諾成、要式契約(B)有償、諾成、不要式契約(C)有償、要物、要式契約(D)無償、要物、不要式契約民法- 106 年 - 106年台電 新進職員 A_地政_民法#71716民法464條 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之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雙務契約-雙方均負給付義務
【陽光】評論
單務契約:贈與、保證、無償委任、使用借貸、消費借貸
【愛睡的綿羊】評論
要物契約:或稱踐成契約,是指契約之成立,...
【飄飄】評論
民法第464條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A.要物契約:以物之交付作為成立要件之契約。(與之相對為不要物契約,又稱諾成契約,以當事人之意思表示合致,而不以物之交付為必要之契約。)B.單務契約:僅一方當事人負有義務之契約。如贈與(贈與亦為雙方契約)。(與之相對為雙務契約,當事人互負對價關係債務之契約。)雙務契約的當事人除了雙方均互債務,此債務須為對價關係,且自己的給付是為換取對方之對待給付。使用借貸契約中,一方負擔使另一方無償使用某物的義務,另一方雖有返還義務,然兩義務間不具對價性,故使用借貸契約為單務契約。
【RRR】評論
補充:大多數的債權契約為要因契約;物權契約則為不要因契約。本題(C)選項為正確,因為使用借貸契約亦為債權契約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