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甲竊走 A 之肥料,灑在自己之土地上。乙竊走 A 之手錶,出售並交付給非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情之第三人丙。丁竊走 A 之私房錢新臺幣 10 萬元,並於酒店花用殆盡。戊潛入 A 之家中,偷喝 A 私藏之美酒。A 乃對甲、丙、丁及戊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返還其個別所受利益。A 之不當得利返還主張,對下列何人無理由?
(A)甲
(B)丙
(C)丁
(D)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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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丙善意且無過失,A只能向丙主張§949。

【用戶】摩卡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A→甲:可179動產附合於不動產(民法811);...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丙善意且無過失,A只能向丙主張§949。

【用戶】ckvhom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甲(民179、811、816)(B)丙:丙可主張善意受讓,A得對甲依盜竊物回復請求權(民949)(C)丁(民179)(D)戊(民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