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甲男雖有精神病之痼疾,但隱瞞未告知乙女,婚後乙女始發現真相,乙女應如何主張?
(A)甲男因無告知之義務,故乙女不得撤銷該婚姻
(B)乙女因婚前並未調查清楚,故不得撤銷該婚姻
(C)乙女得於發現真相後,即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D)精神病不可歸責於甲,故乙女不得撤銷該婚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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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不純正工程人員】評論

第 997 條 (結婚之撤銷-因被詐欺或脅迫)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選C

阿尼亞之王】評論

民法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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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052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