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r】評論
B.依民法第1077條第4項養子女於收養...
【奉尚弼】評論
第 1077 條 4項養子女於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但收養認可前,其已成年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表示同意者,不在此限。
【123】評論
感謝2F解答!!不過2F引用的是112年施行的新法,目前仍適用舊法,已成年或已結婚的直血卑同意,才受收養效力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