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或遭受重大財產損失,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 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幾年?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9057
統計:A(1),B(5),C(6),D(90),E(0)

用户評論

【用戶】ckvhome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參考稅捐稽徵法第26條第1項(重大事由延期繳納)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3年。

【用戶】ckvhom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參考稅捐稽徵法第26條第1項(重大事由延期繳納)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