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kvhome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參考稅捐稽徵法第26條第1項(重大事由延期繳納)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3年。
【用戶】ckvhom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參考稅捐稽徵法第26條第1項(重大事由延期繳納)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