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下列何者,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取得方式?
(A)徵收
(B)市地重劃
(C)徵用
(D)容積移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3909
統計:A(5),B(9),C(117),D(52),E(0)

用户評論

Liu Yao-Jen】評論

依現行都市計畫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方式計有: 一、購買、徵收、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都市計畫法第48條) 二、容積移轉之實施辦法。(都市計畫法第83-1條) 三、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都市計畫 法第50-2條) 四、私人捐贈。(都市計畫法第5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