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根據我國「師資培育法」的規定,師資培育課程,應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但為配合教學需要,哪兩類師資類科得合併規劃?
(A)中等學校、國民小學
(B)國民小學、幼稚園
(C)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班)
(D)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班)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38889
統計:A(1525),B(1128),C(280),D(86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幼兒園基礎評鑑,擔任評鑑委員的資格、幼稚園董事會或辦理財團法人登記

用户評論

Ling】評論

第6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 (班) 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為配合教學需要,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得依前項程序合併規劃為中小學校師資類科。

蒲蒲】評論

大概是九年一貫的關係吧~

魏志成】評論

也只有九年一貫的角度可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