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執行職務,有違反證劵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或其他有關法令之行為,足以影響業務之正常執行者,主管機關除得隨時命令該事業停止其多久之執行業務或解除其職務外,並得視情節輕重,對該事業為適當之處分;若經解除職務之處分,尚未逾幾年不得充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發起人、負責人及業務人員?
(A) 半年;一年
(B) 一年;一年
(C) 二年;二年
(D) 一年;三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5),B(4),C(4),D(9),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