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八股文又稱四書文、八比文、時文、時藝、制藝,制義。(註:「股」與「比」是對偶的意思),是中國明、清皇朝考試制度中所規定的一種特殊文體1。隋唐開始,中國出現了開科取士的科舉制度,開出中國社會低下層知識分子能成為上層官僚的途徑。在隋唐時,科舉考的是詩歌,直到明、清兩代才正式轉變為八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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駢文的異稱駢文因四六句式的特色,被稱為四六文。柳宗元說:「眩耀為文,瑣碎排偶;抽黃對白,啽時飛走;駢四儷六,錦心繡口,宮沈羽振,笙簧觸手。」駢四儷六的名稱即自此來。晚唐李商隱,在《樊南甲集序》中以古文與今體對稱,古文專指散體,今體即指駢文。到了清朝駢體與駢文的名稱才盛行於世。
【Ruwen Hou】評論
八股文 注音一式 ㄅㄚ ㄍㄨˇ ㄨㄣˊ 漢語拼音 b w n 注音二式 b g w n文體名。明、清兩代科舉考試時規定的應考文體。其體制源於宋、元的經義。最初八股考試命題採用經書中人倫治道之言,應試者據以敷陳經義,有若代聖賢立言,稱為「制義」。元仁宗以四書命題,限用朱子集注,明、清時科舉考試亦多取四書中的語句命題,故稱為「四書文」。明成化以後漸成定式,清光緒末年廢除。文章結構可分為破題、承題、起講、提比、虛比、中比、後比、大結八部分,全文對格式、體裁、用語、字數有嚴格規定。或稱為「八比文」、「制藝」、「時藝」、「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