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i Chen】評論
地方制度法規定1.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之職權爭議:立法院解決2.縣與鄉(鎮、市)間: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3.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行政院解決4.縣(市)間:內政部解決5.鄉(鎮、市)間:縣政府解決
【Peter Hao】評論
院與院 由總統解決!!!
【米花】評論
憲法第111條 中央&地方爭議→立法院解決
【Damaris】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77條第1項規定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