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有關我國目前幼教行政專責管理單位之設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各鄉鎮教育局均設有幼教科,專責管理幼教行政事務
(B) 各地方縣市政府兒童局均設有幼教科,專責管理幼教行政事務
(C)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設有幼教專責管理單位
(D) 內政部兒童局專責管理幼稚園行政事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2776
統計:A(193),B(380),C(1050),D(6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保機構的主管單位、各國幼兒教育、幼兒園人事規章

用户評論

Shiouying Su】評論

2010/7/23 98年度幼稚教育重點業務統合視導的成績已經出爐http://etweb.tp.edu.tw/epa/paper_show.aspx?EDM=EPS201007231008180XW第三段 :目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設有幼教業務專責單位者僅臺北市、臺北縣及苗栗縣等3縣(市),其餘縣(市)除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成立幼教股外,多與特殊教育業務合併為特幼科(課)。 此題是95年度的,當時可能只有台北市先設立幼教專責管理單位吧而其他縣市幼教多屬兼辦業務,缺乏明確的專責單位辦理

沒小菜】評論

學前教育科:基隆市(處)、台北市(局)、苗栗縣(處)、幼兒教育科:新北市(局)、新竹縣(處)、桃園縣(局)、臺中市(局)、彰化縣(處)、台南市(局)、高雄市(局)特殊與學前教育科:新竹市(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嘉義縣(處)、台東縣(處)、屏東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