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ky】評論
營利事業所得額新臺幣12萬元以下免稅。
【queen25812】評論
第五條營利事業所得稅起徵額及稅率如下:一、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二、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20%。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三、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按下列規定稅率課徵,不適用前款規定。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一)107年度稅率為18%。(二)108年度稅率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