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保險業為執行核保或理賠作業需要,處理、利用依法所蒐集保險契約受益人之基本資料,應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九條第一項之告知
(B) 依保險法經營或執行業務之保險業,於經本人口頭同意,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病歷、醫療、健康檢查之個人資料
(C) 人壽保險身故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但未致死者,被保險人得撤銷其受益權利
(D) 保險人接獲要保人被保險人之死亡保險事故發生之通知後,應依要保人最後所留於保險人之所有受益人住所或聯絡方式,主動為通知
參考答案
答案:A,B,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2),C(1),D(2),E(0)
用户評論
【廖建寧】評論
C選項事情發生時,法規以規定此情形即喪失其受益權,故被保險人沒有權利撤銷其受益權利,因為其受益權已經喪失了。《保險法》 第 121 條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保險費付足二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無應得之時,應解交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