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運送物逾交付期間多少時間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向鐵路機構請求賠償。但未能交付之原因不可歸責鐵路機構者,不在此限?
(A)一週
(B)十天
(C)一個月
(D)二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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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趕快考上就不用再讀了嗚嗚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鐵路法§511.運送物逾交付期間一個月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向鐵路機構請求賠償。但未能交付之原因不可歸責鐵路 機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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