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榜眼】評論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48條之2上市公司降低對重要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三年內累積達百分之十以上或喪失控制力者,應事先委請獨立專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及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之影響出具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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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評論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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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榜眼】評論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48條之2上市公司降低對重要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三年內累積達百分之十以上或喪失控制力者,應事先委請獨立專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及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之影響出具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