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Lin】評論
D為行政用物
【Ying Su】評論
公營造物 與 公物不能比吧??公營造物是 行政主體為達成公共行政特定目的,將人【公務員】與物【公物】作功能上結合,制訂法規做為組織依據所設置之組織體,指公眾或特定人間發生法律上利用關係。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1.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營造物(或稱公共事業機構或公共機構)? (A)公立殯儀館 (B)公立學校 (C)中正機場 (D)軍隊、警察之裝備。〔90 身心五等〕修改成為11.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營造物(或稱公共事業機構或公共機構)? (A)公立殯儀館 (B)公立學校 (C)中正機場 (D)軍隊、警察之裝備。
【@@】評論
公共用物:(1)公有公物:道路、橋梁(2)私有公物:既成道路2.行政用物:辦公廳舍、槍械、消防器材4.營造物用物:機場設施;圖書館典藏書籍文件*特徵:不得融通、不得時效取得、不得強制執行、不得公用徵收*一般利用關係、特別利用關係(政見發表場所)公營造物:1.服務性:機場、港口、鐵路、捷運2.保育性:療養院、公立醫院3.民俗性:宗烈祠;公立殯儀館4.營業性:魚市場、果菜市場*有私法及公法性質差異:公法:學校、監獄;勒戒所私法:醫院、博物館、文化中心公營事業:(政府持股50%以上)1.國營:台電、中油、台糖、自來水(經濟部)台銀、土銀、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中華郵政、桃園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2.地方公營: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大眾捷運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