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名聞遐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2559
統計:A(1274),B(45),C(50),D(107),E(1)

用户評論

吳滄源】評論

ㄟ......應該是審查不是編列吧?講反了...

Louise】評論

編列...是行政院

特爾安娜絲】評論

(一)立法權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憲法第62條)法案之審議:提案→審查→決議→公布過程。1.提案:(1)法律案須立法委員十五人以上連署。(2)另行政院(憲法第58條)、司法院(釋字175號解釋)、考試院(憲法第87條)、監察院(釋字第3號解釋)有向立法院提案權。2.審查:法律案及預算案須經過三讀會程序。(1)三讀會。(2)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憲法第71條)(3)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憲法第67條)3.決議。4.公布: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得依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