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評論
憲17: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所以關係院..不含行政院???
【雷尼雅】評論
把劉彥欣的整理一下--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方式: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被質詢權)**行使質詢權-立委;被質詢人-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移請覆議權)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