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liko1989】評論
政府限制人民權利的手段(大砲)與行政目的(小鳥)間,需符合比例
【國文都沒範圍,真是好樣的!】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7條第1項第3款。第 7 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