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幾?
(A) 百分之二
(B) 百分之三
(C) 百分之四
(D) 百分之五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5216
統計:A(52),B(269),C(1),D(6),E(0)

用户評論

emmy110169】評論

第 38 條 (就業保障名額)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Lin Pj】評論

第38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