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私人或團體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後,得舉辦新市區之建設事業。但其申請建設範圍之土地面積至少應在十公頃以上,並應附具相關計畫書件,下列何者非其檢附規定資料?
(A)公共設施計畫
(B)建設事業財務計畫
(C)建設完成後土地及建築物之處理計畫
(D)申請單位過去十年財務報告書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2,B:1,C:2,D:10,E:0

難度:計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