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品位分類制度的主要缺點,不包括下列何者?
(A)等級劃分較少
(B)對人不對事
(C)年資重於才能
(D)忽視專業化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7236
統計:A(1704),B(259),C(304),D(40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人事行政-品位分類制與職位分類制2

用户評論

【用戶】Chia Hui Huan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等級劃分較少-優點

【用戶】evely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對事不對人是職位分類制的優點;對人不對事是品味分類制的缺點。

【用戶】律臻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等級劃分較少,晉升幅度較大。

【用戶】0909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B)對人不對事→造成(D)忽視專業化且(C)年資重於才能「品位分類制」就公務人員所具有的資歷,做為分類的標準和依據,也就是依任職之公務員予以分列品位等第,係以「人」為中心而設計結構。如:九品中正制度。「職位分類制」依工作性質、繁簡難易、責任輕重等,將各職務區分成為若干具共同特徵和運作便利的類別,主要以「事」為中心,官員等級乃隨職位而定,而非隨人而走。